台湾基层农业推广标准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470页(239字)
台湾1981年《农业推广实施办法》规定,基层农会办理农业推广工作,应按下列标准设置推广人员:(1)未满1000户农户县设3至4人。(2)1000户以上未满2000户农户县设4至5人。(3)2000户以上未满3000户农户县设7至8人。(4)3000户以上未满4000户农户县设8至9人。(5)4000户以上未满5000户农户县设11至12人。(6)5000户以上农户县设12人以上,其中每增加1200户可增设农事推广人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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