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1970年保护鸟类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495页(261字)

1970年6月10日签署《狩猎和保护鸟类的比荷卢公约》,1972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公约旨在协调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三国对鸟类进行狩猎的规则,并对利用其他野生鸟类进行管理,它由比荷卢经济联盟的部长委员会决定。1972年8月30日,部长委员会对16种鸟的捕获给予有限的保护,允许无限度地对3种鸟加以利用,对其他非狩猎鸟给予完全保护使之不被捕杀、出售和运输。比荷卢公约与捕杀、贸易和其他形式的利用密切相关,但对栖息地的保护、防止污染、控制杀虫剂和其他对野生鸟的威胁未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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