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林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31页(261字)

新西兰森林资源面积为70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26%。新西兰是近200年欧洲人的移民国家。移民后,毁林开垦、放牧,使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从19世纪后期,国家重视恢复森林资源和发展林业,于1870年制定林业法令,限制采伐原始森林资源。1920年,国会颁布第一部《森林法》,决定正式建立林业机构——新西兰林务局。该法对林务局的任务和森林保护工作作出具体规定。之后,新西兰国会为加快林业发展,又颁布《造林鼓励法》。1986年颁布《国有企业法》,设立新的国家林业保护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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