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边区森林保护措施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72页(450字)
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区《林业法》第99条规定:(1)应当防止森林火灾、违法砍伐、违反森林利用规定程序,防止森林的病、虫害和其他使之遭受损害的情况发生。(2)森林防护的实现要顾及到生物学和其他相关专业各科的发展情况,将其纳入有组织的、法制的管理范畴,防止其被消除、被损害、被削弱、被污染以及其他消极的情况出现。(3)森林保护的实现,应当依靠边区地方林业管理机关地面和空中措施,依靠利用森林的空中保护基础依靠林业管理机关和其他从事林业管理的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森林利用者。(4)防止火灾,预防火灾、使之限制蔓延以及灭火是森林保护的基本任务。第101条规定:(1)森林的利用者一定要按照与地方林业管理机关和其他从事管理的行政部门达成的协商,详细周密地实施森林防火措施。(2)依照提高森林地段卫生防疫水平和防御病、虫害的操作技术,实施具体的工作和措施,以保证利用目的实现。(3)实施租赁合同所确认的森林保护和防护方面的措施,必须凭林业采伐证和有关凭单进行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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