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塞俄比亚森林管理委员会权责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26页(280字)
埃塞俄比亚《关于保护和开发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公告》第15条规定,该委员会有下列权力和职责:(1)制定有关森林和野生动物的方针政策;(2)审议和批准管理局的长期和短期工作规划以及年度预算,提交有关政府部门;(3)调整管理局工作规划的贯彻实施;(4)评价管理局的各项活动,并给予必要的指示;(5)审议和批准管理局的报告。第16条规定,委员会主席有下列权力和职责:(1)处理管理局各项活动与农业部有关单位这方面活动的协调和配合问题;(2)保证管理局总目标的实现,符合委员会的决议;(3)检查和监督管理局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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