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产就地加工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412页(250字)
1984年2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组织和发展农副产品就地加工若干问题的规定》,共16条。主要规定,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生产,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农副产品加工所需要的原料应当按规定分配;农副产品加工应实行多形式、多层次联合;组织和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生产应按经济区域统筹规划;国营商业、外贸、轻工部门和供销合作社应对社队企业、专业户进行扶持;集体和个人从事农副产品加工所需资金应以自筹为主;机械、科技、交通运输部门应积极做好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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