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公园看守人员权力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61页(313字)
英国《公园管理法》第3条规定,“公园看守人”是指在本法被批准以前就已经被任命或在此后被任命的、属于本法规定范围内的一个公园的看守人员。第5条规定:(1)公园看守人可拘留不知姓名或住处的任何违法者。(2)任何穿制服的公园看守人,以及他可能要求给予帮助的任何人,对于在该看守人管辖的公园内、被该看守人看见的违反本法规则任何一条的任何违法者,如果该看守人不知道并且不能查明该违法者的姓名或住处,则毋需批准即可予以拘留。(3)当任一公园看守人或任一警察命令该违法者说出其姓名和住址时,如有任一违法者说的是假姓名或假住址,则根据即决裁判法庭的定罪,对该违法者应处以不超过5英镑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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