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狩猎保护组织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715页(191字)
联邦德国《狩猎法》第2章狩猎区及保护组织中规定:(1)在由多个地区相连的狩猎区,狩猎者可为保护野生动物而组成一个民间的组织。(2)如果这些野生动物属于本法规定的保持多样、健康的存数的范围之内,而且有关部门要求在一定期限内成立保护组织而没有奏效时,各州也可为保护野生动物在多个相连的狩猎区组织一个保护组织。(3)具体情况由各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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