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区林业管理制度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744页(191字)

建国初期,西南地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颁布的林业法令政策主要包括:西南军政委员会1950年12月2日颁布《西南区大森林收归国有实施办法》;1951年3月2日颁布《西南区森林采伐暂行办法》和《西南区护林暂行办法》;1951年12月8日颁布《西南区土地改革中山林处理办法》;1952年2月2日颁布《西南区奖励荒山荒地造林暂行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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