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社团法人畜牧业技术协会大会表决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901页(265字)

日本《社团法人畜牧技术协会章程》第24条规定,下面各项在大会上表决时,需有2/3以上的出席者(有表决权)同意才能通过决议:(1)章程的改变;(2)解散及遗留财产的处理;(3)会员的除名;(4)工作人员的解释。第25条规定:(1)不得已不能出席大会的会员,根据预先通知的事项,可以通过书信或代理人行使表决权。(2)上述的书信,须在大会开幕的前一日送到大会才有效。(3)第1项的代理人,须向协会提交证明代理人的代理书。(4)按照第1条规定而行使表决权的人,可以看做为出席大会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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