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地方绵羊腐蹄病检查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934页(295字)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关于加强和修正牲畜疫病法律的法令》规定:(1)任何检查员拥有随时进入飞机、车辆、船舶、牧地、公路和其他场所的权利。(2)凡阻碍检查员行使其职权者或牲畜检查员提出要求后,畜主未立即管好牲畜栏场、关好牲畜和没有给予检查员以足够帮助,均属违犯本法令。(3)卫生部长认为畜主没有按检查员的要求管好牲畜栏场、关好牲畜并没给予检查员足够的帮助时,主管部长可授权雇用适当人员完成上述工作。(4)由于采取上项措施所需任何费用均由该畜主承担。(5)当牲畜检查员发现绵羊感染腐蹄病时,可以在绵羊身上作出标记或打上烙印,便于在继续检查时识别。
上一篇:澳大利亚地方牲畜疫病通知立法
下一篇: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