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渔业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15页(301字)
泰国南濒泰国湾,内陆水域及泰国湾鱼类资源丰富,是世界主要鱼产国之一。泰国重视渔业立法。国家为维护海洋区域权益,于1966年10月6日发布《确定领海宽度的王室公告》,1980年2月21日发布《建立专属经济区的王室公告》。国家采取措施,不断加强渔业法制管理。1947年颁布《渔业法》,后经多次修订。该法共6章73条,主要对渔业分类、养殖池塘管理、捕鱼许可证的注册和申请、渔业统计、渔业监督、违法处罚等作出规定。该法授权主管部长和地方长官制定渔业规章。泰国还于1939年颁布《泰国渔业水域内的捕鱼权法》,对外国捕捞行为作出规定,该法后经多次修订,至今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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