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渔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39页(384字)

墨西哥东濒墨西哥湾和加勒比海,西临太平洋,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渔业发展迅速。墨西哥国家和政府长期以来重视渔业立法。曾于1872年颁布《渔业法令》,1874年颁布《珠珠贝潜水管理条例》,1888年颁布《渔业法》,1891年颁布《类养殖条例》等。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继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渔业法律。1976年1月,在《联邦宪法》中增加了关于在领海范围之外建立专属经济区的条款。同年2月,颁布体现宪法规定的《有关专属经济区的法律》。进入90年代后,墨西哥推行新的渔业政策,于1991年6月颁布新的《渔业法》。新法规定,国家可根据招标制度的建立,允许每个渔业者捕捞名贵水产品种类,简化许可证申请、转让及批准等手续;实行可个别转让配额制度;允许个人投资者对拖网渔船拥有所有权;鼓励开发新捕捞对象,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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