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卢西亚1994年渔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40页(358字)

圣卢西亚于1994年1月31日颁布《渔业法案》。该法案主要规定以下内容:(1)圣卢西亚渔业和水产养殖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其目的是组织不同渔业区内的渔业生产,使水生物种捕捞合理化,保护水生物种及其生存环境;(2)渔业被定义为:“与捕获、采集、提取或培育主要或永久生存环境是水的生物体有关的一切活动”;(3)圣卢西亚水域内的渔业生产一般要取得授权(立法附则中对授权条件,相应费用都有明确规定);(4)外国公民只要其目的是研究、训练或延展工作都可以在此水域内进行渔业作业;(5)捕捞季节和渔业区;(6)禁止渔业生产的方式;(7)保护水生物种;(8)装卸和售卖水生物种;(9)组织渔业生产和管理渔场(特别是水产养殖);(10)处理问题的手段:探测、扣留、调查、处罚和谈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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