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有林经营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66页(175字)

1976年10月22日,美国联邦总统福特签署《国有林经营管理条例》。该条例决定:(1)重申和加强在国有林区开展综合利用、多种经营和公众参与决策等的原则。(2)联邦政府森林的经营必须兼顾经济和环境两方面利益。(3)为增加木材生产进行的集约经营,必须以综合利用和永续生产为原则。(4)控制皆伐作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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