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海洋渔业区域权益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57页(272字)
巴西为了保护本国的海洋生物资源,于1970年3月25日颁布《第1098号法令》规定,巴西领海应从巴西大陆和岛屿的海岸的低潮线算起200海里宽的一条海带;巴西的主权扩展到领海上的空间和领海的海床和底土;对于外国船舶可承认它们有在巴西领海内无害通过的权利。同年5月8日、8月8日,巴西同拉美国签署《蒙得维的亚海洋法宣言》、《利马宣言》,重申国家有权划定海洋主权或管辖权的范围的原则和主张。1971年4月1日,巴西颁布《第6845号法令》规定,外国捕捞作业只能在离岸100海里-200海里之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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