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海洋渔业区域权益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57页(303字)
秘鲁在世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划分上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早在1947年8月1日,秘鲁颁布《第781号总统法令》中宣告:国家将在邻接秘鲁海岸的海域内,对海岸和按地理线计算距离为200海里的一条假设平行线之间的区域,行使同样的控制权和管辖权。1952年8月18日,秘鲁和智利、厄瓜多尔三国签署着名的《圣地亚哥宣言》,宣称本国的国际海洋政策是:对邻接本国海岸从该海岸延伸不少于200海里的海域,享有专属主权和管辖权。1970年5月8日、8月8日秘鲁同拉美国家共同签署《蒙得维的亚海洋法宣言》、《利马宣言》,重申国家有权划定海洋主权或管辖权的范围的原则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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