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渔业保护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19页(246字)

葡萄牙1987年7月17日颁布《葡萄牙关于适于捕活动的生物资源进行保护的措施的法令》。该法令目的在于达到欧盟组织法令所设定的目标。内容包括:(1)总规定;(2)海域的渔业可使用不同的装备和方法,禁止或限定特定种类鱼类的捕杀;(3)规定内陆捕鱼区;(4)规定了渔船的分类;(5)规定了授权和执照颁发,执照每年度自动更换;(6)规定租用外国船只条件;(7)渔船有义务保留日志记载渔船活动区、捕鱼容量和使用装备及捕鱼工具;(8)规定了惩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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