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网目使用限制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39页(248字)

新西兰《渔业(海洋捕捞)通告》第9条规定:小于100毫米的网目的禁用中规定,任何人不得为捕的目的,在A、B、C和D区的任何部分,南纬48°30′00以北的F区区域和G、H区,使用任何一个部位的网目小于100毫米的拖网;但本限制不影响在去E区或南纬48°30′00以南的F区区域时,携带此种网。第10条小于60毫米的网目的禁用中规定,任何人不得为捕鱼的目的,在E区和南纬48°30′00以南的F区区域内使用或拥有囊网网目尺寸小于60毫米的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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