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努阿图外国渔船渔具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73页(197字)
瓦努阿图《渔业法令》第5条规定:(1)在瓦努阿图水域的外国渔船上的全部渔具,均应以不能马上用于捕鱼的方式贮放。(2)第(1)款的规定不适用于根据第10条被允许在瓦努阿图某一水域捕鱼的,或根据第4条所颁发的许可证可以进行捕鱼的外国渔船。(3)若任何外国渔船违反第(1)款的规定,其船长、船主和承租人均为犯罪,并均应处以不超过500万瓦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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