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宁工业捕捞保证金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32页(175字)
贝宁《关于建立工业捕捞装备许可证颁发委员会的法令》第8条规定,把颁发工业捕捞装备许可证的决定通知给船主以后,船主要在15天内向达荷美国国库交纳一笔保证金,其金额每艘船为:30-50吨位船20万西非经济共同体法郎;51-100吨位船30万西非经济共同体法郎;100以上吨位船40万西非经济共同体法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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