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1994年贝类卫生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86页(207字)

法国于1994年4月28日颁布《关于鲜活甲壳类水生动物产品市场卫生条件的条例》。依据1991年7月15日EEC大会的第91-492号规定的关于鲜活双壳贝类软体动物产品和市场卫生规则的指示,新条例明确了人们消费鲜活甲壳类水生动物卫生标准。该条例由31章组成,主要包括:(1)生产(区域分类、捕捞和运输);(2)临时转运和清洗;(3)售卖;(4)处罚;(5)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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