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海产品加工卫生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89页(262字)
马达加斯加《关于监督管理食用动物性海产品的贮藏条件和卫生的法令》第18条规定,为了大众健康的直接利益,要对海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检查和监督。这种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由养殖处的内行监督人员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象包括企业一般管理、设备和工具、产品的类型和鲜度、加工和制造工序、出厂前的加工品或制品,还包括企业的卫生条件。与劳动者安全和卫生法规中的劳动法的各项规定不同的是,企业要在处所的整治、水质保持和工具维修等方面提供卫生条件;关于卫生的规定还涉及人员的清洁和健康状况以及操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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