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渔船普通保险费率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80页(186字)
日本《渔船损害等补偿法》第113条规定,确定普通损害保险的保险费率,应满足下列各项记载的全部条件:(1)按该组合承担投保普通损害保险的渔船所属的普通损害保险的危险等级,逐一划定普通损害保险的危险等级。(2)在确定保险费率时,普通损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中与纯保险费对应部分的费率应以农林水产大臣规定期间内该组合的普通损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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