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渔业企业成本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98页(254字)

1981年11月25日,国家水产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国营海洋渔业企业成本核算试行办法》,由6个部分组成。主要包括:(1)国营海洋渔业企业成本核算的主要任务和管理体制;(2)成本核算的一般规定;(3)渔捞生产成本核算;(4)水产工业生产成本核算;(5)成本管理和成本分析。根据规定,渔捞企业一般实行公司、船队两级成本核算,公司核算渔捞总成本和单位成本,船队核算对船(单船)成本。有条件的船队可以核算产品成本,尚未具备核算条件的船队,也可由公司进行分船核算。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