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8页(656字)

通过业余、脱产或半脱产的途径对成年人进行的教育,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它是群众性的教育,主要对象是广大社会成年人,不受文化程度和年龄的限制。其教学时间不同于全日制学校,是以业余为主的,故又称业余教育。我国的成人教育形式多样、层次齐全,主要有:一是以文盲为对象的扫盲识字班,主要是针对青壮年文盲或半文盲,通过教育使他们认识一定数量的汉字,并掌握基本的算术知识;二是由生产单位和教育部门所办的各级各类成人学校,如职工业余学校、业余大学,农民学校、夜校、夜大学等。中央和地方所办的广播电视大学、中专等,主要以广播和电视的形式教学;三是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企业事业单位所办的函授教育,如函授大学、中专等;四是各种短期的培训班、补习班等。总之,我国的成人教育包括从最初级的教育到高等教育,门类较齐全。成人教育分为初等成人教育、中等成人教育和高等成人教育三级。初等成人教育和中等成人教育的招生一般由学校自行组织。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成人教育每年由国家教委统一组织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间为每年的5月。只有达到当年国家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才能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这就从“入口”上保证了成人高等教育的质量。成人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对现实劳动力进行再教育,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政治水平和文化科学技术水平,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个人生活的需要。成人教育的多层次性,不仅可以使未受过教育的人补受初等教育、基础教育,而且可使受过相当层次教育的人进一步充实、更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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