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62页(443字)

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规定特别行政区参照原在本地区实行的低税政策,自行立法规定税种、税率、税收减免和其他税务事项。

一国或地区的税率比其他国家与地区的税率较低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规定在本特别行政区实行低税政策。香港多年来即实行低税政策,在香港从事贸易或专业活动,目前所得税为15~17%,薪俸税的税率也不高,和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相比是较低的。在澳门除博彩业专营税以外的税率也是较低的,公司的所得税为2~15%。这种低税政策有利于吸引外来投资,有利于改善香港、澳门的投资环境,有利于增强香港、澳门的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能力,有利于增强香港、澳门各界人士特别是工商业者发展经济的信心。香港、澳门实行的这种低税政策又是在原有较低税率的基础上规定的,可见这种低税政策又有连续性、相对性,不是一成不变的,香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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