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84页(1164字)

北美13个英国殖民地宣布摆脱英国的宗主国统治,建立独立国家的政治宣言。主要由杰佛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起草,于1776年7月4日在费城第二次大陆会议上通过。独立战争爆发后,广大殖民地人民对战争的性质不甚了了,以为只是反抗英国政府的暴政,而不是为了摆脱宗主国的统治。为了明确战争的目的和号召人民积极参加到资产阶级领导的革命战争中来,因而召集了第二次大陆会议并经两次表决通过了这份政治文件。宣言分为五个部分:前言;基本政治理论的简要说明和北美人民的权利来源;英王的暴虐统治和北美人民努力减轻苦难的不成功的尝试;13个殖民地要求独立的政治立场;签名。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列举英王给殖民地人民造成一系列“痛楚”的第三部分最为重要。依照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的精神和模式,宣言列举了对英王的指控,用以证明英国的殖民统治已使殖民地人民忍无可忍。尽管英国议会应对殖民地的人民最痛恨的行为负有全责,但按照当时公认的主权原理,英帝国是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的联合体,只通过它们相互间对国王的效忠而联系在一起,对英国议会则并无法定的义务和联系,因而,只有当斗争锋芒直指英王时,宣言才能起到号召人民的作用。可是,对于后世来说,宣言最重要的一部分是阐述那些“不言而喻的真理”的政治哲学部分,它们是:①宇宙中存在着“自然法则”,它们构成了人类法的基础及其受到检验的客观标准;②“人人生而平等”,都享有某种天赋的和不可剥夺的权利;③这些权利中最重要的是“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④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成立了政府,而政府的职责就是保护这些权利;⑤政府须经“被统治者的同意”方能得到合法的权力,并因此而依赖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契约,政府的契约义务就是合法地行使政府职权以满足被统治者的愿望;⑥除为保护人民权利和保卫他们的安全和福祉,一旦统治者想要变成绝对的专制者而终止履行政府的“适当”职责时,人民就有权、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这些原理也是对当时欧美自然法学派思想和实践的继承和出色的阐明,而非杰佛逊等人的发明。其中“人人生而平等”这段文字争议最大,同时对美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的影响也很大,它使美国的资产阶级民主在理论和实践上明显地区别于其他西方国家。《独立宣言》的面世拉开了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内全面胜利的序幕,其影响不仅在美国起到了唤起群众的作用,而且有力地推动了欧洲大陆各国特别是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英国的政治改革和拉美诸国独立解放战争的发动。因此,克思称之为“第一个人权宣言”。

由于《独立宣言》是美利坚合众国诞生的标志,所以宣言通过的7月4日被确定为美国的国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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