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186页(266字)

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根据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1755)的三权分立学说,资产阶级法学家和政治家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司法权由法院独立行使,称法院为国家司法机关。在我国,人民法院是行使审判权的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二者都是国家司法机关,都独立行使各自的职权。我国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我国检察院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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