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54页(829字)

选举前候选人或政党为赢得选票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及其过程。竞选的目的是以合法的手段获得国家公职,这些公职依据宪法或法律必须由选举产生。即使在政党竞选制度下,竞选的相当一部分甚至是主要活动集中于争取党内提名,但其最终目的仍是担任国家公职。竞选的时间是在大选开始至选举日止这段时间。如英国下院的竞选是从上届解散之日起,至大选之日止;美国总统的竞选是从办理提名之时起至大选日止。一切竞选活动在选举日必须停止,这样才能保证选民或选举人自由投票。竞选是有计划、有组织的行动,无论是政党,还是候选人,在竞选时都要组织专门的机构,制定并公布自己的竞选纲领。

竞选的前提是公民拥有真正的言论、集会、结社等自由,否则,便不可能有真正自由、公平的竞争。竞选中不乏贿赂、威胁等舞弊现象,正因为如此,竞选才要建立健全规则。现在,在世界范围内正普遍重视对竞选的法律规制,有些国家对竞选的规定制定得十分具体。竞选根据其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候选人个人竞选、政党竞选,还有团体竞选。个人竞选是候选人个人直接针对国家公职进行的。政党竞选除在不同政党、政党联盟之间展开角逐之外,争取党内提名也十分重要。如在美国总统的竞选中,共和党和民主党内关于谁为政党候选人的争论要持续很长时间。竞选就其范围而言还可以分为全国竞选和地方竞选。针对中央一级国家公职如总统、议员等而进行的是全国竞选。地方竞选主要是就地方立法机关的议员和地方行政长官的职位而言。竞选中,大众传媒工具如何运用往往是成败的关键。诸如广播、电视、报纸,都可以藉以宣传竞选纲领,塑造候选人形象,影响投票倾向。西方国家每当竞选之时,新闻媒介极其活跃。在有些国家,官方电台、电视台还被要求向政党或候选人提供时间说明其竞选纲领和竞选经费的收支情况。民意测验、电视广告、邮政通讯均可运用于联络选民,争取支持,很多专事竞选的公关公司、顾问机构等也大量出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