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入为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82页(336字)
按照收入的多少决定支出多少。这是制定财政预算的一个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规定财政预算以量入为出为原则,力求收支平稳,避免赤字。财政预算不能只讲支出而不管能收入多少,这是赤字财政的作法。量入为出是指财政预算的编制从总体上应该这样,三五年内大体平衡,而不是指每一个财政年度内的预算编制必须绝对平衡。在若干年度内的财政预算,完全可以根据每年不同的经济情况编制年度的基本平衡预算、盈余预算或赤字预算,在几年之内达到平衡。所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又规定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其目的在于保持香港、澳门的长期稳定与经济繁荣,避免长期产生财政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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