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83页(189字)

为便于不能到投票场所投票的选民投票,不设立在投票场所,而由选举工作人员携带登门接受投票的票箱。因生病或受监禁、拘留、劳教等原因而不能亲自到场的选民可在流动票箱投票。经过选民家属、亲友或者有关单位预先告诉、选区领导小组责令专人负责,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携带,并在监票员的监督下登门接受投票。流动票箱的投票和选举大会的投票一并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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