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304页(199字)
行政机关应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免除相对人某种特定义务的行为。如免除相对人服兵役义务、纳税义务等。行政机关作出免除的规定,必须有法律依据,行政机关不得免除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的义务,也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免除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的义务。免除和许可不同,免除是根据法律规定免除相对人已有的某种特定义务,而许可则是依法赋予相对人过去不具有的某种特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