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31页(390字)

法院对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文件、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司法审查。在不同国家,司法审查的机构和范围也有所不同。一种是普通法院对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活动是否合宪或合法的司法审查,如美国,这种司法审查既包括违宪审查,也包括一般意义上的司法审查;一种是不同种类法院分别进行不同的司法审查,宪法法院实施违宪审查,行政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普通法院通过审理普通刑事、民事案件也起到司法监督的作用。司法审查的法律后果各国也不一样。在有的国家,法院可以审查并撤销或宣告行政机关违反宪法或法律的委任立法和授权立法无效,可以审查行政机关自由裁量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目的。但在另外一些国家,法院只能宣布违反宪法的法律不适用,而不能直接撤销。在我国,司法监督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的监督。司法监督的主体包括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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