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管理机关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33页(338字)

依法行使司法行政管理职权、从事司法行政事务管理的行政机关。在中央政府设立的此类机构一般称为司法部,也有的称为司掌玺部等。我国的司法行政管理机关设置主要是:国务院设有司法部,司法部是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担负执行刑罚、管理劳动教养、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法律教育、律师、公证等司法行政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司法厅(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负责管理本区域内的司法行政工作。各省辖市、地区、自治州、盟一般设立司法局或司法处,各县级市、县一般设立司法局或司法科。各乡、镇一般设有司法助理员,负责民间纠纷调解、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等。省级以下的司法行政机关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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