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32页(337字)

司法机关行使审判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权力。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奉行三权分立的原则,司法权与立法权、行政权相分立,司法权专门由法院行使。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但为了充分发挥各种国家机关的工作效能,防止权力的滥用,我国宪法对各种国家机关的职责范围作了明确的划分,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司法权由人民法院行使的审判权和人民检察院行使的法律监督权构成。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也参与其中。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行使的是行政权,但其中的刑事拘留、侦查、预审、执行逮捕这四项权力具有司法性;司法行政机关也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但其中的公证、律师管理、监狱管理也是具有司法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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