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552页(272字)

行政法规对所调整的对象产生法律约束力。行政法规的生效一般有两种方式:①行政法规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这是大多数行政立法采用的方式。②公布后另定生效时间。有些行政法规生效后,要求行政机关对原执法方式和要求相对人对原行为方式都作较大的改变,故在公布后留出一段时间让执法者和相对人了解行政法规的原则、精神和内容,或进行有关准备。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法规往往确定在公布以后一个另定的日期生效。行政法规的效力一般不溯及既往。在不得不溯及既往的情况下,以不给相对人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和在法规中明确加以规定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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