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572页(359字)

政府对社会经济生活干预加强,行政权呈不断膨胀、扩大趋势的国家。本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以后,西方国家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其他因素,社会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了社会经济关系的复杂化和各种利益的矛盾、冲突。为了保证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调节各种领域、各个部门、各种企业、组织、个人间的利益关系,各种新的行政机构应运而生,行政人员不断增加,行政职能不断扩张,日益突破传统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的界限,行政权侵入到传统的立法、司法领域,行政立法、行政司法(行政裁判)已成为行政权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权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人们从出生到死亡,从摇篮到坟墓,无时无刻不生活在行政权的“保护伞”下。对这种现象,现代西方学者在其着述中称之为“行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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