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594页(357字)

依法有权向行政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个人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6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公民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有两种情况:①受害的公民本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其作为请求人。②受害公民死亡,其继承人或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因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受到侵害的企业法人、机关、事业组织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如其在取得赔偿前终止,则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承继为行政赔偿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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