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636页(285字)

国家法律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地方教研室和电化教育机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为: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从法律上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能够更好地规范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