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641页(475字)

规范各种药品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等的法律规范和制度。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这些均是药品管理法规的调整对象。

从药品监督管理的运行过程看,包括药品的研制管理、新药的审批管理、制药企业的管理、生产药品企业的管理、销售药品企业管理、药品的使用管理等环节。因药品的功能和作用不同,故在管理制度上又有麻醉药品管理的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一般药品管理办法和中药管理办法。因药品的生产来源不同,又有国内生产药品管理办法、进口药品管理办法、医院自制药品管理办法等。

针对不同的药品,在药品的生产、研制、销售、使用等不同环节,我国制定了若干监督管理法规,形成了一整套药品监督管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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