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役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标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689页(356字)

以预备役军官的职务等级不同为标准,规定预备役军官相应地所应授予预备军衔的标准和幅度。我国对预备役军官实行按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的办法。①对预备役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实行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标准为:正师职为预备役大校、少将;副师职为预备役上校、大校;正团职为预备役上校、中校;副团职为预备役中校、少校;正营职为预备役少校、中校;副营职为预备役上尉、少校;正连职为预备役上尉、中尉;副连职为预备役中尉、上尉;排职为预备役少尉、中尉。②对预备役专业技术军官实行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标准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预备役专业技术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预备役专业技术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预备役专业技术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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