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699页(329字)

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它是国体的具体表现形态。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有效地行使国家权力。每一种类型的国家都有与其阶级本质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但同一类型的国家,在基本原则一致的情况下,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也可能采取不同形式。如奴隶制国家有君主专制制、贵族共和制、民主共和制等;封建制国家有封建君主专制制、等级代表君主制和封建共和制;资本主义国家有二元君主制、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总统制和议会内阁制)等不同政体。与无产阶级专政相适应,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有巴黎公社、苏维埃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等,通称为人民代表制(见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