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702页(261字)

创制性立法的对称。行政机关以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方式,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法律或一般法律,规定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的活动。执行性立法仅用以明确具体法律规范的确切含义和适用范围,而不创制新的权利义务规范。执行性立法将法律和法规的一般性规定适用于个别的、具体的情况,便于行政机关直接执行。执行性立法的根据是特定的法律、行政法规或上级行政规章。没有具体的特定的法律文件作为根据,行政机关不能任意进行执行性立法。执行性立法的法律文件通常明确指出其立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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