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762页(234字)

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军事设施的管理、使用和保护的法律。1990年2月2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自1990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8章37条,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军事设施的范围、保护方针;②管理部门的分工和职责;③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划分和不同保护;④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的保护;⑤各级军事设施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⑥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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