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762页(297字)

规范看守所的设置、任务和管理原则的行政法规。1990年3月17日国务院发布施行,共11章49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收押;第三章警戒、看守;第四章提讯、押解;第五章生活、卫生;第六章会见、通信;第七章教育、奖惩;第八章出所;第九章检察监督;第十章其他规定;第十一章附则。该《条例》首先规定了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即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接着即规定看守所的设置和管辖: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条例》由公安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公安部制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根据军队看守所的具体情况,可以另行制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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