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下》第1674页(4521字)

1.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与我国原有工业企业有显着不同,其利润分配的规定一般按下列原则制定。

(1)利润分配的顺序为:

①弥补亏损;

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③提取公益金;

④支付优先股股利;

⑤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⑥支付普通股股利。

公司在此之前,先要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

(2)利润分配的各个项目的提取比例范围一般在公司章程中加以规定,具体数值一般按股东大会决议来确定,同时亦需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以利于公司发展。

(3)在股利分配上,以维持不使股东权益减少到法定股本数额以下为限。

(4)股份公司股利分配随企业经营成果好坏而波动,同时允许以丰补歉,保持公司外部形象,维持股利,避免年度之间股利分配波动过大,损害公司声誉。

2.股东权益与利润分配

在公司资产负债表上,与资产总值相对应的称为权益。权益是指对资产的所有权,权益又分为负债和股东权益两部分,股东权益是股东投入公司里的资本,也就是公司资产总值抵去一切债务后剩余资产的所有权。公司的股东权益又可以分公司股本与留存收益。

公司股本是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向股东筹集的资本。下列情况将引起公司股本的增加:

(1)发行新股;

(2)公司以股票股利形式分配利润;

(3)公积金转增资本。

公司股票分割、吞并只引起股数的增减,并不引起公司股本变化。

下列情况引起公司股本减少:

(1)公司从外界收回已发行股票;

(2)公司欲缩小营业,可以股利形式向股东返还全部或部分股本。

公司股本的增减都需经过股东大会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进行。

留存收益是以公司净收益积累而成的资本。它包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职工福利基金和未分配利润。

留存收益主要由于转入净收益而增加,由于亏损或分配给股东而减少。留存收益发生负数即出现亏损。亏损表示股东资本的耗蚀。当企业经营发生亏损,而非留成收益所能抵补时,帐上会出现亏蚀。

股本、留存收益与公司利润分配的关系是:当年利润分配时,当期利润与上期留存收益余额构成当期留有收益。股东以其占公司股本份额取得其投资收益。当期利润分配后,公司股本和留存收益会发生相应改变。

3.弥补亏损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总额小于零的,为亏损。公司的亏损按税法规定可以由下一年度利润在缴所得税前抵补;超过用税前利润抵补年限(3年)仍未补足的亏损,用企业税后利润弥补;发生特大亏损,税后利润仍不足以抵补的,经股东大会批准,由盈余公积金抵补。公司一旦亏损甚至连续几年没有盈利,公司股价市况会大跌,信誉下降,融资能力减弱,使公司业务受阻碍。

4.公积金

公积金的实质是一种盈余。可以分为:

(1)盈余公积金。又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前者按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之后)的10%提取,当它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后者按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提取。

(2)资本公积金。股票溢价发行后的净溢价额,接受赠与及国家规定应列支的其他款项应列入资本公积金。

公积金用途:

(1)弥补亏损,公司可用盈余公积金来弥补亏损。

(2)转增股本,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可将公积金转为股本,即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配发新股。但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5.公益金

公益金是用于职工集体福利的,是公司税后利润的一部分,提取比例为5%~10%。公益金是股东权益的一部分。

6.优先股股利

由于优先股的股利在发行优先股时已有约定,因此在公司的税后利润足以按约定发放优先股股利时,股利可按如下计算:

每股股利=股票面额×约定股息率

当公司连续三年不支付优先股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即享有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7.普通股股利

(1)股利率该如何确定呢?由于不同的股利理论,我们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①“一鸟在手”理论。俗话说:“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这种理论认为投资者觉得股利收入比留存收益带来的资本收益更可靠。因为投资者总是不乐意冒较大的风险,宁愿收到较少的股利,也不愿期待未来再收回风险较大的股利,所以要求公司定期发放较高股利。

②税差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由于股利的税率高于资本收益的税率,因而高股利收益的股票,投资者要求有较高收益率。为此公司实行低股利政策,以期实现资本成本最小化而价值最大化。

③无关理论。股利高低对企业股价及资本成本无任何影响。股价由企业获利能力而定,与股利发放多少无关。但这种理论的假设前提是:市场完整,无筹资费用,无所得税,企业投资政策不变,企业投资回收无风险。这种假设十分苛刻。

(2)公司制定股利政策的制约因素

①法律规定。公司法及税法中有关股利分配方面的规定都对公司股利政策起限制作用。我国现行法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

②所有权的变化。当公司发放股利增多,则留存收益减少,增发股票筹资的可能性增大。而增发新股意味着原有股东对公司所有权状况会发生变动,这会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

③公司资产流动性的要求。公司有盈利时,未必会有付股息的能力,在付股息之前,还应考虑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及现金流动的预期情况。

④公司的筹资能力。名气较小的公司对投资者来说风险较大,故筹资时要付出较高代价。故它们往往保留较多的盈利以作营业之用。

⑤盈利的稳定性。预测盈利不会大起大落的公司,往往股息率较高。盈利不平稳的公司,为保留盈利以备急需或财务困难时仍能派发股息,故而往往降低股息率。

⑥股东会、董事会的态度。股东会、董事会一般会考虑到股利政策的稳定及延续,考虑到作出重大调整对公司声誉、股价等的影响。

⑦其他经营中面临的问题。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利政策

股利政策涉及的主要指标是股利率:

股利率=每股股利÷每股盈余

股息来源是公司的净收益,这由以上公式可以看出来。当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公司已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公司为维护其股票信誉,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以按不超过股票面值的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发放股利。

股利政策是公司配发股息时遵循的原则。当公司选择、制定股利政策时,要服从两个目标:使股东财富最大化;有足够资金保证企业扩大再生产。这两个目标是互相联系又互相矛盾的。所以不会有一种十全十美的股利政策,每一种政策都有自己的特点。各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作具体分析。

股利政策通常有以下几种:

①稳定的股利。一般来说,公司都认为这种政策有助于提高股价。当然,并非说公司股息固定不变了。在公司确切地知道盈利趋势已有了根本性的变化,公司会对股利作调整。

②不稳定的股利。有的公司把股息数额确定为盈利的固定百分比。由于盈利情况的变动,公司股利也上下变化,这对公司股价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③定额股利加额外股利。公司定期发放较低的定额股利,此外还根据公司盈利状况额外加发股利。但这么作往往会使股东习惯性地把额外股利也看作固定收入,一旦因公司盈利状况而取消或减少额外股利,可能使股东不满。为避免这种情况,公司的额外股利应采取多变的形式,时有时无时多时少,并以多种形式派发。

④剩余股利政策。公司先确定最佳投资预算及最优资本结构。如果留存利润满足投资后还有剩余,就用来发放股利,否则就不发放股息。这实际上也是一种不稳定股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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