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广告协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72页(803字)

非营利性的,世界上最大、最有权威的国际性广告组织。

成立于1938年。其宗旨是满足世界范围内对广告和市场营销中的行业和消费集团的不同需要,把广告界品质优良、富有声望的人士团结起来。其任务,根据协会章程规定为:(1)方便会员交流知识、经验和思想,以提高他们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

(2)同其他组织合作,以推进广告的标准和实践。

(3)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出现新潮流,或出现可能性,新技术或新方法,需要进行探讨时,发动和组织研究与分析。(4)在专业活动方面:①鼓励坚持各国或世界范围内所制定的道德准则和实践标准,它们和国际商会所制定的内容是一致的。

②通过会议促进经验交流,并鼓励会员之间和支部之间的交往。③鼓励年轻人对传播事业的兴趣。

④帮助进行广告教育和技能训练,以及在单位内部进行的在职训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⑤为会员提供有益的信息。国际广告协会的会员,包括个人会员、企业会员、预备会员、学术会员、老年荣誉会员和终身荣誉会员7种。现拥有会员2600多名,遍布世界75个国家和地区。

在下列国家和地区设有支部:埃及、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开普敦、智利、哥伦比亚、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荷兰、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亚、以色列、意大利、日本、约翰内斯堡、韩国、黎巴嫩、墨西哥、尼日利亚、菲律宾、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阿联酋、英国、加利福尼亚、佛罗里达、克利夫兰、中美洲、明尼苏达、新英格兰、纽约、乌拉圭、委内瑞拉和津巴布韦,总部设在纽约。国际广告协会的组织机构有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每2年举行1次;下设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等机构。主要出版物有《国际广告协会情报摘要》(IAAIntelligence Sumnary)(双月刊)、《国际广告协会航空通讯》(Arletter)(双月刊)、《比较广告》(Comparison Adverti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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