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土地地图界线管理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658页(212字)
新加坡1985年《边界及测量绘图法》第35条规定,不得对已公布的任何地图上地产的界线进行修正、更改或添加。如发现地图上的界线不能正确表示出地产的实际边界,则地税征收官应对出现差错的原因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是由于测量不准确,诸如地产的拐角或边线测量不准,或测量绘图有差错,在知道受影响的地产的拥有者或其代理人住在新加坡的情况下,应向他们发出通知,告知他们测量有差错,需要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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