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用水许可证终止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11页(229字)

1995年《俄罗斯联邦水法》第53条规定:(1)用水许可证和执行任务许可证有效期过后,经国家专门授权主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机构的同意,可以按照本水法规定的水体使用权的终止理由将许可证终止使用。(2)用水许可证被注销表示所签水体使用契约被废止。执行任务许可证被注销,则表示该水体的使用权已不再属于其他公民或法人了。(3)执行任务许可证被注销是按该证所发用水许可证被取消,以及相应水体使用契约被废止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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